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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電影熱潮興起,消基會今公布調查10家電影院公告事項,發現有9家影院未告知心血管病史的患者最好不要進場觀看3D電影,也沒有提醒一般消費者在看3D 電影的過程,如身體不適該如何處理。另外,有5家業者未在售票公告,毀損3D眼鏡的賠償金額。

消基會認為電影院忽略或未盡告知責任,除了容易有消費糾紛外,也可能損及消費者健康,呼籲新聞局應加強管理電影院業者。10家調查的影院為「台北信義威秀影城」、「國賓大戲院」、「喜滿客京華影城」、「今日秀泰影城」、「美麗華大直影城」、「親親影城」、「日新大戲院」、「台南新光影城」、「奧斯卡3D數位影城」、「三多數位3D影城」,除日新告知心血管病史患者不宜看3D電影,威秀告知觀影後不適該如何處理外,其他電影院都沒有註明注意事項。


消基會表示,依據消保法第七條二項,商品或服務傷及消費者健康,就應清楚標示警告標語,所以呼籲業者應在購票處做好相關清楚警語,提醒消費者。


消基也公布網路調查,其中65名網友表示,看完電影大多出現眼睛酸澀、頭暈、疲倦的症狀,表達身體不適的大多數為近視的消費者,以及高達62%的消費者覺得3D眼鏡大小不適合,容易影響看電影的品質。消基會提醒消費者,觀看過程中感到不適,就應該立即閉上眼睛休息,如果症狀持續,應立即離場,因自身安全最為重要。


如果消費者損毀或遺失3D眼鏡,高達9家業者需要賠償費用,其中國賓、喜滿客、今日秀泰、美麗華大直及三多數位等5家業者未在售票處公告賠償金額。消基會表示,3D眼鏡為消耗品,成本很快就可回收,業者一般收取高達4~8倍的賠償費用,本就不應該,更有五成業者未在售票處事先公告,很不合理。


業者:若不適 可向工作人員反應


【記者凌品諭/台北報導】


美麗華大直影城公關部史小姐回應,美麗華大直影城應是唯一,在進場前會一對一告知消費者使用方式以及賠損金額的業者,至於未在售票處公告,主要是因為購票時消費者未能領取3D眼鏡,進場前才會領取。針對3D眼鏡造成不舒適的症狀,也會在進場前事先告知請消費者,如有不適立即向工作人員反映。史小姐表示,很難定義特殊患者,因每個消費者狀況不一樣,處理方式都是向工作人員反映。


台中日新電影院3D眼鏡損毀費用2500元,比票價費用多出8倍。日新電影院回應,3D眼鏡購買的成本就是2500元,賠償金額只是一個嚇阻作用,提醒消費者應珍惜物品,不會要求賠償。


 


 


 


 


                                                                  來源: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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