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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買!我要買!」K小弟站在超市的貨架前,而且雙腳亂蹬哭個不停。手上抓著自己從貨架上拿來的零食糖果盒。

盒內是一條口香糖和附贈的玩具。搞不清楚是為了買口香糖還是買玩具,反正就是一個「附贈玩具的零食」。(編按:就是食玩。零食附有個小玩具,小朋友常為了蒐集玩具而要求父母購買糖果餅乾之類的零食。)

「不行,昨天不是也買了!」媽媽一邊這麼說,一邊感覺到周遭有冷冷的眼光。可是K小弟怎麼都不肯動。媽媽情急不已,眼睛確認著紙盒上標籤的價格,「真拿你沒辦法。呶,只能挑一個———」然後把零食放進購物籃內。就這樣,K小弟今天想要的東西得逞了。

K小弟的媽媽,事後說出當時的心情。

「我也知道不行照孩子的話去做。但在別人面前哭得如此大聲,我拿他一點辦法也沒有。總覺得四周的人會認為我是一位糟糕的媽媽。」像K小弟的媽媽一樣,太過在意旁人目光而受制於孩子,到底是為什麼?

孩子一哭便言聽計從的母親,總是培養出愛撒嬌的孩子

碰到孩子撒嬌,很多父母都不知道該怎麼辦。對於缺乏應對自信的父母老是會擔心,深怕別人認為自己是「把孩子惹哭的糟糕爸媽」。

閱讀育兒書或育兒雜誌,常看到上面寫著:「物質欲望是與生俱來的」或是「接受並滿足孩子的要求,可以促進彼此的信賴感」。讀到這些觀點的媽媽,理所當然認為,盡量滿足孩子的要求是接納孩子的想法,這並沒有錯啊!這麼一來,對撒嬌就可以得到東西的孩子,從此便學會「哭鬧就有糖吃」。

媽媽大概沒有察覺到這樣的因果關係吧!因為幾百塊錢而引起騷動,不如買給他算了!每次都百依百順,就會培養出愛撒嬌的孩子。

給他一切他想要的玩具,使孩子的想像力貧乏

我經常看見一到二歲的孩子玩卡通玩具。這時期的孩子不會自己選擇玩具,一定是媽媽為他挑選的。不過到了二、三歲開始懂得說話,孩子就會「買給我、買給我」,吵著要買零食或玩具了。

像K小弟的媽媽一樣,孩子想要什麼便輕易買給他,所持的理由是:「如果說不可以,孩子會撒嬌,真令人傷腦筋。」同時媽媽也認為,孩子喜歡的東西很可愛,所以買下沒有關係。現在的媽媽們是與卡通玩具一起成長的世代,幾乎都對卡通玩具缺乏抵抗力。

十年前,孩子們一起玩遊戲,他們嚮往的往往是在澡堂內泡澡,或是揮舞著樹枝當武器扮成英雄。雖然眼睛所見的英雄形象與現實相差甚遠,但孩子卻可天馬行空,依照自己想像的方式玩耍。

即使如此,現在的孩子也不玩這些了。他們嚮往電視節目出現的英雄,頭一個希望買的玩具就是這些卡通玩具。現在市面販賣的東西可說一應俱全,與英雄同款的手槍、刀劍、飾品與服裝等等,琳瑯滿目。只要將這些東西集於一身,搖身一變就是英雄了。

乍看之下,這種情形反映出現在孩子的得天獨厚,但是給他一切他想要的玩具,終將剝奪屬於他們的想像空間,或馳騁在幻想世界的樂趣。加上玩遊戲等同於「買現成玩具」的習慣,將惡性循環培養出重物欲的孩子來。

毫不在乎地拿朋友東西還平心靜氣寬容以對,將養成「偷竊」的習慣

以名校著稱的F學園與T學園,最近發生了好幾起偷竊事件。到底是什麼樣的孩子會做出偷竊的行為呢?

若是學校成績落後的孩子以偷竊尋開心,或有家庭問題而情緒不穩定的孩子偷竊成癮,那還算情有可原。但最近頻頻出現的偷竊個案,卻是「功課好的孩子」、「普通的孩子」。

小學五年級生T小弟,每天上學都帶著一枝剛買的粉紅珍珠原子筆。一天,那枝心愛的筆在鉛筆盒中不翼而飛。「心有所疑」的他對E小弟說:「你的鉛筆盒借看一下。」果然不出所料,遍尋不著的原子筆就在E小弟的鉛筆盒裡。

T小弟這麼對他說:「這,不是我的筆嗎?」
「啊,這樣啊!」E小弟回答道。
T小弟故意開玩笑地朝E小弟的頭敲了一下說:「你拿了!」就此了事。
幾天後,那枝原子筆再度失蹤。T小弟在二十分鐘下課時間前,對著全班同學說: 「我的原子筆又不見了。知道的同學,請在下課時間放回我的筆盒裡。」
下課時間結束後,T小弟馬上檢視自己的筆盒,果然原子筆好端端地放在裡面。

第一次很清楚是E小弟拿的,可是第二次是誰拿的卻完全不知情。原子筆確實是物歸原主回到T小弟身邊,但是,這件事就這樣塵埃落定好嗎?對於「不過是小學生拿了原子筆等等之類的小事……」用樂觀的心態看待,我深深以為不可。拿別人東西毫不羞愧,這種心態的萌芽,其實根源於孩子的自我中心意識。

給予超過需求的零用錢,只會麻痹孩子的金錢觀

便利商店有販售孩子眼中非常熱門的卡通玩具遊戲卡。這種遊戲卡以五張為一組,裡頭到底放了什麼遊戲卡,不到拆封那一刻絕無法知曉。

孩子們花掉零用錢與壓歲錢,買了好幾十張遊戲卡,有時拿給同伴看,有時彼此交換,以此為樂。可是因為遊戲卡種類非常多,有些孩子便到處搜尋還沒到手或價值稀有的卡片,一直買個不停。

這樣的用錢方式,真令人擔心。但更教人擔心的是,孩子將這些卡片帶出門,不論是特意收集或較冷門的卡片,都可以很輕易地丟掉,甚或轉送身旁的孩子。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不少小學生經常身上帶著數百元零用錢。比其他孩子帶更多錢出門的孩子,常會用「請喝飲料」的方式邀請朋友一起玩。他們聚集在校園玩耍,肚子餓了直接到零食攤買吃的,絕不忍耐到晚餐時刻。

Y小弟的媽媽是在公司上班的職業婦女。因為工作關係,常會延遲回家,所以媽媽平常給Y小弟二張千元大鈔,帶在身上以備不時之需,晚上肚子餓了可以到便利商店買便當。一天,Y小弟到朋友E小弟家玩耍。E小弟的媽媽做了可口的蛋糕,請Y小弟品嚐。Y小弟非常開心,一直說:「好吃!好吃!」因此,E小弟的媽媽為Y小弟把蛋糕包起來,讓他提回家。

傍晚,E小弟帶了一盒章魚燒回家。E小弟的媽媽心裡覺得很詫異,因為她並沒有給他零用錢,於是問他說:「那盒章魚燒,是怎麼回事?」
E小弟回說:「是Y小弟感謝送蛋糕的回禮。」
E小弟的媽媽,晚上打電話給Y小弟的媽媽,說了這件事。

「哎呀!您別客氣,不過是一、二百元的小事。」她悠然自得地回答道。根據調查指出,東京都內小學六年級生的零用錢,每月平均二到三千元。這個金額或許可以證明,小學生平時購物消費已成為理所當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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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茵媽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