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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出生體重不到2,500公克者,稱為低出生體重兒(low birth weight)。其中有很多是早產兒,但有部分其實是足月的,只是體重過輕,此種情形稱為子宮內生長遲滯(in-trauterine growth restriction)。以前稱intra uterine growth retardation,因retardation可能被誤以為智障,為避免造成誤解,近來多改稱restriction。子宮內生長遲滯乃是因胎兒的生長潛力受到某些因素的抑制,因而體重較輕。生長遲滯可發生於足月新生兒,也可發生於早產兒
子宮內生長遲滯的定義為體重(不論是出生前預估體重或出生後真正量得之體重)低於相同懷孕週數的胎兒體重的第10百分位(10th percentile) ;也就是說某一懷孕週數胎兒體重最輕的那10%就是子宮內生長遲滯。依此定義將有10%的胎兒是子宮內生長遲滯。另有人建議以體重低於第5百分位做為子宮內生長遲滯的定義。有人則建議以體重小於平均值2標準差以下做為子宮內生長遲滯的定義,如此則子宮內生長遲滯的發生率將減為3%。目前大多數專家還是以體重小於第10百分位做為診斷子宮內生長遲滯的標準。各個懷孕週數的胎兒體重可能因種族、居住高度、社會經濟環境的差異而有所不同,所以在不同地區或族群要診斷子宮內生長遲滯,應參考其當地的胎兒生長曲線(growth cur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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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宮內生長遲滯胎兒的周產期死亡率與致病率較正常體重者高,醫師應及早正確診斷胎兒生長遲滯。生長遲滯胎兒的預後、處置與其成因有關。對於因營養或氧氣供應不足所造成的生長遲滯,小心監測胎兒生長與健康狀況、選擇適當的生產時間與生產方式將可改善其預後。 | ||
- Oct 07 Thu 2010 12:56
子宮內生長遲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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