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幼稚園老師打電話給小雄(化名)媽媽,表示孩子的語言發展明顯較同儕慢,常聽不懂別人講的話外,表達能力也欠佳,鮮少有句子出現,可能需要接受語言治療。
聽到寶貝似乎有問題,媽媽頓時緊張起來,打算依老師的建議去求助,但什麼是語言治療?要到哪裡找才有呢?讓她感到困惑。
所謂「語言治療」係指對於有口語(speech)或語言(language)障礙者所提供的復健處置,其可介入的範圍主要如下:
口語部份:
1.構音異常:發音過程中,動作的錯誤或省略,造成聽起來模糊或不標準,使收話者只注意到語音偏差,反而忽略了內容,聞畢仍是一頭霧水。
2.語暢異常:說話時易出現不流暢的現象,如開頭很難發出聲音、重複字句、拖長語音或字、失當的中斷等,甚至因此伴隨皺眉、聳肩、閉眼等掙扎行為。
3.嗓音異常:說話時,聲音音質、音調、音量有病變的情形,或當事人自覺疼痛或不舒服,常見有濫用聲音導致的喉頭炎、聲帶結節、聲帶息肉等。
4.吞嚥障礙:食物由口腔到胃部的移動過程發生困難。例如咀嚼能力差、無法有效控制口中的食物或唾液、吞嚥前後或當下易出現咳嗽、反覆性肺炎等。
語言部份:
1.接收性障礙:語言理解或處理語言訊息有困難。例如對於別人的話語,總如鴨子聽雷般搞不清楚,常答非所問,或是容易會錯意,造成對方誤會。
2.表達性障礙:難以正確、適當傳遞個人的意見或想法。例如無法將單字組成句子,即使有句子也不符合文法;會用的語彙有限;在社交場合常講錯話等。
語言治療在國內存在已久,但民國97年2月始頒布「語言治療師法」,目前多數治療師都已透過特考、專技高考取得證照,需要該專業診治者可向復健、耳鼻喉等科別醫院或診所洽詢,坊間從事早療的社團,如心路、伊甸、瑪麗亞等文教基金會,也提供相關服務。
至於兒童的治療,語言治療師通常採取一對一、小團體方式進行,或直接參與學校課堂教學,從中給予指導。在治療前,所有個案都應接受適當的功能評估,治療師再設計符合其需求的復建方案,透過說明、示範、引導、實際演練、遊戲、運動等,幫助小朋友克服或減少溝通上的問題。
然而,要療效儘快出現或持久,除治療師教導外,家長的密切配合更是重要。若孩子已開始接受語言治療,別忘了詢問治療師居家可以如何給予刺激,課程結束後是否有需要完成的作業,只要合作無間,相信努力不會白費。
來源: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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