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 : 親子天下 文 / 李佩芬、陳念怡
以下事情,你已讓家中十二歲孩子自己獨力負責完成的,請打勾:
□ 為家人切盤水果 □ 蹓狗
□ 清理汽車內部 □ 消毒自己的小傷口
□ 摺好自己的衣服 □ 縫掉落的鈕扣
□ 安排自己的讀書時間
「省省吧!等他做喔?我還是自己來比較快!」或許你內心如此叨唸。
「怎麼可能?別弄傷自己就謝天謝地了!」或許你心裡正如此吶喊。
在直覺認為孩子「不可能」、「做不到」、「不想做」前,請等一下!
請花個三秒回想:「孩子曾在大人陪伴下,做過這些事情嗎?」、「當孩子自動自發完成這些事情時,你怎麼說?」
「孩子是否有自立能力,其實是親子互動的結果,」友緣基金會副執行長黃倫芬如是觀察。
相信孩子「有能力做好」,是放手讓孩子自己來的基本準備。
把家事列為本位課程之一的台北市五常國小,老師觀察各年段孩子能力,分別為低中高年級制定了不同的認證。如低年級有整理書包、擦桌子、擺碗筷,中年級有掃地、整理書桌、洗碗盤,高年級則有洗衣服、挑菜洗菜、縫補鈕扣等。
本身有五個孩子的美國親職教養專家依麗莎•梅德哈絲博士(Elisa Medhus),在《Raising Everyday Heroes:Parenting Children To Be Self-Reliant》一書中,也提出要讓孩子成為日常生活裡的「自立小英雄」,打從孩子十八個月大,就可以交付他簡單的生活小任務。
例如從撿起玩具、如廁後沖馬桶開始,三到四歲,可讓他自製簡單的三明治、用安全剪刀剪下折價券;五到六歲,讓他把垃圾拿出去、自己洗澡;之後隨著年紀增長,可以成為家庭小幫手的範圍愈來愈廣。在她對十一至十四歲孩子建議的嘗試清單裡,就包括了換床單、燙衣服、根據購物清單採買、規劃自己的小派對等等。
四大觀念,放手更容易
放手的過程,其實就是創造「選擇並承擔後果」的機會。
美國知名教養專家芭芭拉‧柯盧梭(Barbara Coloroso),曾要父母自問兩個問題:這事是否攸關生命或關乎道德?若答案肯定,那就該干涉;但若不是,那就是孩子自己的問題。大人的任務,是把必備的生活技能教給孩子,至於孩子做得如何,責任與後果就還給孩子。
親子間的關愛與擔憂,是天性。歸納學者說法,在孩子逐漸從幼兒成長到學齡兒童的過程中,大人無法放手讓孩子自己做的原因不外乎:對孩子的能力缺乏信心、擔憂孩子受到傷害、怕孩子做不好受到評價而感到沒面子、甚至是難以面對「孩子不需要我」的失落等。
總是難以克服「讓孩子自己做」的盲點?以下四個觀念,或許能有效幫助你跨越障礙:
觀念1 鼓勵參與,多一點
掌握孩子的發展階段,順勢而為,是讓放手得以站在「借力使力」起點的重要關鍵。
艾瑞克森(Eric H. Erickson)的人格發展八階段理論指出,學齡前孩子的發展重心在「自主與進取」,學齡孩子則是「勤奮與好奇」。若能善用孩子在這些階段所展現的天性,用鼓勵、邀請的方式,請他們共同參與,孩子較能樂在其中。而這也是為什麼諸多教養理論均指出,「培養習慣從小開始」的原因。
蒙特梭利教育也以「學習敏感期」來稱呼幼兒「某段時期內,對某些事物特別感興趣,且反覆操作樂此不疲」的天性。在台中教育大學幼教系開設蒙特梭利課程的程鈺菁指出,學齡前正值感官敏感期階段,這段期間孩子會什麼事都想嘗試「自己做做看」;但若大人一味阻止,從蒙氏理念來看,則是剝奪了孩子學習的大好良機。
例如許多蒙氏園所會捨棄不鏽鋼材質,而採用陶瓷杯碗做為孩子的餐具,甚至放手讓大班孩子使用筷子。這是因為蒙氏教學認為,學齡前孩子天性就是愛用「跟大人一樣」的東西,所以會儘量採用與現實生活相似的器具;就算不慎打破,也認為背後蘊含莫大的機會教育。如小小孩子無法自行善後,但老師把碎片用報紙包起來後,「最後丟到垃圾桶的動作,也一定要求孩子自己去做,」程鈺菁說,即使是看似微不足道「丟掉」的動作,也是學習參與、自我負責。
在家庭裡,總動員式的親子參與,則是讓家事生活變好玩的誘因。
根據發展心理學家維高斯基(Vygotsky)的理論,大人的陪伴可提升兒童學習效果,萌生躍躍欲試的動力。父母也是孩子的榜樣,如果大人對家務採取逃避敷衍心態,便很難激起孩子對家事的熱情。
像日本親子家事專家辰巳渚便建議,父母可事前與孩子進行分工討論,妥善分配工作內容與分量。如可從分內生活自理的事情開始,接著再鎖定孩子有興趣、且能力所及的家事,以免孩子因負擔太大或沒興趣,讓家事變成苦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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