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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義
根據診斷手冊將發展協調障礙定義為須符合以下四項標準:
1.
在動作協調的發展上有顯著的障礙;
2.
且當障礙影響學業表現及日常生活功能時才下此診斷;
3.
動作協調困難不是由一般醫學狀況(如腦性麻痺、偏癱或肌肉萎縮)所造成,且非廣泛性的發展障礙
4.
若個案有智能障礙,則其動作困難程度需遠超過同樣是智能障礙者的動作困難程度。
發展協調障礙是慢性且通常是永久性的動作障礙,所造成功能性動作表現的不良無法由孩童的年紀、智力或其他可診斷的神經性或空間-時間組織能力的問題可解釋的。

.發生原因
發展性協調障礙的成因還有待進一步確定,懷疑與嬰兒體重過低及生產期出現問題或是輕微的腦部功能受損有關。而發展性協調障礙的兒童常與以下現象並存,兩者是否具有因果關係目前並無定論。
1.
感覺防禦:如怕高.怕被碰觸或碰觸物品
2.
本體感覺系統以及相關感覺系統的統整差,:在沒有視覺輔助下容易跌倒
3.
原始反射尚未完全整合
4.
慣用手的轉換,:左撇子被要求改為右手

.行為表現
1.
身體平衡感較差,經常因為笨拙而引致自己或他人發生意外
2.
動作時間較慢且錯誤多
3.
無法由外在線索來預測動作,動作計畫能力差
4.
較依賴視覺
5.
體能較差
6.
缺乏專注力
7.
寫字欠佳又吃力
8.
字體的大小多超越所指定的格或行的範圍
9.
學習障礙
10.
自我知覺與自我價值觀低
11.
易出現焦慮的症狀

.治療
1.
感覺與知覺刺激的輸入與整合。如:降低觸覺防禦現象
2.
特定動作技巧的教導。如:手眼協調.雙側協調能力的訓練
3.
代償策略。如:用口述代替筆寫 對發展性協調障礙孩童最有效的治療為個人化的治療策略,包括與家庭的合作、重新架構孩童的問題及協助他們了解發展性協調障礙的特徵。


 


 


                                     來源:適健復健科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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