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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撰文/黃子恬
     詢/台灣愛鄰社區服務協會執行副秘書長   羅梅玉
         台北教育大學幼兒與家庭教育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范睿榛


不到一歲的孩子,真的可以進行品格教育嗎?
可別小看孩子的模仿能力,父母平時的互動及待人處世,
就是孩子學習、模仿的活教材!
究竟品格教育的關鍵及核心觀念是什麼?
怎樣透過日常生活的小細節,
幫助孩子從小養成自制、分享、尊重、獨立、樂觀等五大個性?
又,什麼才是「適時且得當」的體罰?
本文將幫助您重新檢視並省思自己的教養觀念!



愛+身教+時間=報酬無限大


品格教育的重要關鍵──身教重於言教


每個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將來能成為一個有良好品格、值得尊敬的人,但是身處道德觀念及社會風氣每況愈下的大環境,加上孩子生得少、父母忙於工作,似乎許多 家長和 老師都能感受到──現在要教出有好品格的孩子,真的愈來愈難!但,即便如此,「品格教育」真的無法「從小」落實嗎?


很多父母可能會懷疑:「1歲以前的寶寶能和他說道理嗎?品格教育真的可以從零歲開始教起嗎?」台灣愛鄰社區服務協會執行副秘書長羅梅玉表示,品格教育不只是在言語上教導孩子,最重要的是父母要在平日生活中即活出這些品格,因為寶寶的模仿力很強,父母平日的生活榜樣就是孩子最好的學習範本,也因此1歲以前的孩子就能開始透過觀察、模仿,培養所謂的品格。


比方像父母平日講電話的語氣、時常說「請、謝謝、對不起」,夫妻間常常彼此讚美、鼓勵……,這些點點滴滴的生活細節,都成為孩子學習、模仿的活教材。台北教育大學幼兒與家庭教育學系范睿榛教授表示,幼兒在家庭中目睹父母親之間的行為互動,往往會烙印在心中而學習,尤其是負面的肢體行為互動(例如:打架、家暴)更是容易造成影響。父母彼此之間的互動關係,可說是孩子生命中「印象最深刻的一本書」;我們如何對待配偶,孩子就會學著用同樣的方式去對待別人或異性。


除了重視「身教」之外,很重要的一點是──品格教育需要由「愛孩子」的人來執行,因為當孩子感受到愛時,他會效法「那個愛他的人」的榜樣,這種模仿的動力是由孩子親身所感受到的愛來發動,甚至不需要靠獎勵或處罰來督促。因此,不論是父母、師長,在教導或糾正孩子的品格前,務必先省思──自己平日和這個孩子的關係如何?愛的關係愈深,品格教育的成效就會愈大,這是兩者間不容忽視的必然關係。


 


父母所能給孩子最好的禮物──夫妻間的恩愛關係


父母所能給孩子最好的禮物,不是金錢、不是物質、甚至不是健康,而是父母彼此間的恩愛關係。愛鄰協會羅梅玉副秘書長表示,父母彼此相愛,是寶寶安全感最大的來源;實務上你會發現,父母感情不佳的孩子,比較不易安穩睡過夜,很容易半夜莫名地被驚醒。孩子雖然尚不會用言語表達,但他們絕對可以感受到爸媽是否彼此相愛、爸媽是否愛他們。惟有讓孩子感受到愛,品格教育才可能有效,孩子也才能培養出正向的個性。


要特別提醒的是,餵母奶的媽咪需要格外留意和丈夫的關係。羅梅玉副秘書長表示,因為餵母奶的媽咪很容易花很多時間精力在孩子身上,孩子也會比較黏媽咪、不找爸爸,所以處在這樣狀況下的先生們,很容易感受到強烈的挫折感(因為老婆、孩子都不理他)。因此專家提醒,媽咪們即使因為新生兒搞得手忙腳亂,仍要花點心思 關心 先生的心情、想法,因為甜蜜恩愛的夫妻關係,才是孩子一生幸福的基石喔!


 


品格教育的核心觀念──愛人如己


父母希望孩子擁有的品格很多,像是忍耐、自制、尊重、負責任、誠實……等,但愛鄰協會羅梅玉副秘書長表示,其實「品格教育」背後最重要的核心價值觀就是──愛人如己,也就是培養孩子一顆與人相處的同理心。因為,所有美好良善的品格都是由「愛」延伸出來的;一個孩子若能懂得同理別人的感受,他就不會去欺負別人、說謊、不尊重別人……,所以父母在教導孩子時,一定要把握這個重要原則──就是幫助孩子學習去站在別人的立場想,學習去體會別人的感受,進而明白什麼是對或不對的行為。當孩子有顆懂得為別人著想的心時,生命自然就會產生出很多美好的品格。


當然除了言語上的教導之外,最重要的還是父母需要以身作則。 范睿榛 教授表示,若為人父母者,時常會主動關心自己的父母、家人及朋友時,孩子自然就會學到孝順、不自私、關懷他人、有同理心……等美好品德。反之,若父母言行不一,教孩子是一套、實際生活又是另一套的話,那反而是最嚴重的錯誤示範喔!


掌握了品格教育背後的重要觀念之後,在實務上,父母可以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幫助孩子,從「零歲」開始培養良好的品格呢?


 


自制:


從寶寶46個月大後,開始吃副食品時,就是一個訓練孩子學習自制(self-control)的好時機,例如:讓孩子坐在自己的兒童餐椅上、用自己的餐具吃飯;若吃飯時間不乖乖吃飯,父母就將飯菜收起來,餐與餐之間只餵孩子水果、不給零食,孩子就會學到「要在吃飯時間吃飯,肚子才不會餓」,養成用餐的好習慣。若是父母容讓孩子吃飯時東跑西跑、自己追著孩子餵飯,不僅孩子可能無法攝取到足夠的營養、父母失去耐性發脾氣,孩子也不容易培養自制的個性。


 


分享:


沒有父母希望孩子成為一個自私的人,但是「分享」的品格並非與生俱來,而是需要後天培養的。「玩玩具」就是一個教導孩子學習分享的好機會;不過萬一玩具被別的小朋友弄壞了怎麼辦?雖然品格教育背後的核心觀念是「同理心」,但也同樣尊重自身的想法。因此羅梅玉副秘書長建議,父母可以讓孩子保留某幾樣他最愛的玩具不拿出來分享(讓孩子仍有決定權),但其他的玩具就大方地與其他的小朋友一起同樂,這樣孩子才不會覺得被「強迫」要與人分享。若玩具真的被別人弄壞了,父母亦可趁此機會教導孩子──與人分享的確會有這樣的風險,所以在玩別人的玩具時要小心、不要弄壞;當然父母亦可事後再買一個玩具補償孩子,讓孩子不會因此留下一個不愉快的分享經驗。


 


尊重:


可從教孩子見到人「打招呼」開始。「打招呼」是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禮貌,但現代社會似乎愈來愈不重視這項禮節,其實這樣的習慣亦需從小教導。現在的父母當有客人來家裡作客(或去別人家作客)時,時常忽略要教孩子跟對方打招呼,或是當孩子「不願意」喊人時,父母很容易就主動幫孩子找台階下,說孩子個性害羞怕生才會這樣。但羅梅玉副秘書長提醒父母,這樣的做法其實並不恰當,因為會讓孩子覺得「反正爸媽會幫我出面」。比較建議的做法是,當孩子「不願意」打招呼時,父母應該有的表示是向對方道歉,表明自己沒有教好孩子,請對方包涵,然後事後要向孩子說明「打招呼」的意義是因為「看見對方、尊重對方」,不要任由孩子照自己的意思。當然最有效的方式是父母「以身作則」,當孩子看到父母常常會主動跟人打招呼、關心別人時,孩子就有模仿的對象。其他像玩遊戲時守規則不耍賴、在餐廳用餐時不喧嘩吵鬧,也都是幫助孩子學習「尊重」的好機會。


 


獨立:


在擁有父母充足的擁抱、說故事、玩玩具等愛的陪伴之外,即使孩子還小,建議父母每一天在孩子的清醒時間中,分上午、下午、晚上三時段,視孩子年齡大小各有30分鐘~1小時不等的時間,讓孩子獨自在床上(或玩具室)玩玩具或看書,不需要一直陪在孩子身邊(當然還是要在父母視線所及的地方);這樣做可以從小培養孩子自得其樂和獨處的能力(學習和「自己」相處),及專注力,孩子也比較不會那麼黏人。其他像放手讓孩子學著自己吃飯(家長不要因為想節省時間或怕弄髒家裡就一直用餵的)、孩子跌倒時父母以正向態度鼓勵孩子自己爬起來……,都是可以幫助孩子學習獨立的方式。


 


樂觀:


想讓孩子擁有正面積極的個性,羅梅玉副秘書長表示很重要的一點是,從小培養孩子有忍受挫折的能力,例如:幫助孩子瞭解每個人都有不完美的地方、學習欣賞別人的優點長處,還有很重要的是──父母要試著發掘孩子與生俱來的天賦、才能,時常讚美孩子的優點。當孩子明白自己的優點及缺點(不完美的地方),瞭解自己的才華、長處時,自然就能在將來的職場上擁有足夠的受挫能力,不會因為一點失敗或不如意就被擊倒。


 


專家小叮嚀!


1培養孩子的品格,勿用「賄賂」或「恐嚇」的方式,以免孩子養成不正確的動機。建議當孩子做對事情時,父母可以按照孩子的喜好和需要,運用以下任一種愛的語言來鼓勵孩子,正面增強孩子的學習動力:肯定的言詞(如:讚美他)、精心的時刻(帶他出去玩)、禮物、服務的行動、身體的接觸(如:擁抱)。


 


2、當孩子做錯事時,父母不要急著處罰或責罵,建議首要工作是先讓自己的情緒平靜下來(例如:先去喝杯水,或是去廁所一下、離開現場一分鐘)再來處理,才不會在情緒當中不慎傷害到孩子。處理時,需要先瞭解孩子做這件事的動機、日常整體表現、犯錯頻率、犯錯的輕//重度等,再理智的選擇最合理的處置。過重的糾正,會引發孩子心中的苦毒與忿恨;過輕的糾正,則會讓孩子無法學會公平與公正。


 


3、當孩子在公共場所中情緒不穩、哭鬧時,建議父母將孩子先帶離現場再做處理,切勿在大庭廣眾之下教訓孩子,那樣不僅容易傷害孩子的自尊心,孩子亦不容易學到真正的功課喔!


 


4、當孩子們之間發生衝突時,建議家長不要急著馬上介入處理,可先在旁邊觀察他們之間的互動,再適時的介入。介入的重點是示範如何「還原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第一個犯錯的孩子要先道歉,隨後錯誤回應的另一個孩子,也要為自己錯誤的部份道歉;以此類推,每個人都須為自己的部份負責,接著家長再帶領孩子們彼此和好,幫助他們化解誤會衝突。


 


我的孩子需要「體罰」嗎?


現代教育時常為了是否需要「體罰」而爭論不已,但若按西方智慧源頭-聖經的教導,父母不要「吝惜」手中的杖,以免孩子走向歧途。不過「體罰」的前提是──必須極少使用,才會有效,而且執行的人必須是孩子覺得「這個人是愛我的人」才有用,因此學校老師或是與孩子關係比較不親的人,都不宜執行體罰。


一般狀況下,當孩子做錯事時,建議家長還是要先以「口頭」管教,也就是以認真嚴肅的態度跟孩子說明他錯在哪裡、為何不要他這樣做的原因,以及往後他應該如何做。 范睿榛 教授建議父母除了言語上的管教之外,亦可使用「暫時性剝奪孩子的權利或他所喜愛的事物」來作為處罰方式,例如:不許孩子看卡通,或是電視少看一小時等。除非是孩子一犯再犯且情節重大,或是故意去做且造成嚴重後果時,才會需要給予適時且得當的體罰。體罰並非用來讓家長宣洩自己的情緒,其主要意義是讓孩子學習到他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並且明白錯在那裏、加強印象,以後不致再犯;但執行時要注意勿讓孩子受傷。


前文提到體罰並非任何人都能使用,因此父母執行體罰的前提是──平日你和孩子的關係是好的、孩子知道你是愛他的,才不會讓孩子表面上順從、但其實內心並不服氣。父母需要知道,過度的體罰(不管是次數或是程度),不僅不會帶來正面效果,反而可能會在孩子心裡累積怨恨,或是讓孩子變得很沒自信、時常感到動輒得咎,甚至將來成為另一個施暴者。


當父母不得已、必須使用體罰方式來管教孩子時,羅梅玉副秘書長建議家長在處罰前,要先確認孩子知道哪裡做錯,以及以後應該怎麼做;處罰完孩子之後不要馬上去哄孩子,而是讓孩子先獨處個幾分鐘,讓他哭一會兒、宣洩一下情緒,最重要的是讓他能冷靜下來、自我反省,達到「印象深刻、以後不致再犯」的目的;幾分鐘之後,父母再去抱抱孩子,告訴孩子爸媽還是愛他的,並且再次確認孩子知道為何受罰,以及往後的正確做法,這樣的體罰才能帶來正面有益的效果,而且不會破壞親子關係。


 


「時間」,是絕對需要付出的代價


現代社會不少父母因為需要雙薪,而將孩子交給長輩、外傭或其他機構來照顧;但倘若父母希望孩子能從小培養品格的話,羅梅玉副秘書長表示,「品格教育」實在無法假他人之手,因為別人沒有那個「合法地位」(外傭哪敢管教家裡的小少爺、小公主呢?),也沒有那個心力去管(阿公阿媽年紀已大,能讓孩子吃飽、睡飽已經不錯,哪還有力氣再去糾正孩子的錯誤習慣?)。因此, 范睿榛 教授建議,夫妻間若有一方願意放下工作、全職照顧孩子,另一方真的應該盡量支持並感恩,因為這樣的決定和夫妻間相互支持的榜樣,絕對會使孩子受益無窮。


若父母白天實在無法親自照顧孩子,那麼務必要把握平日晚上及週末時間,好好經營和孩子的關係,才能夠有足夠的前提去教導孩子品格。 范睿榛 教授提醒家長,週末帶孩子出去玩時,要多和孩子互動、和孩子一起玩,不要在旁邊休息、做個「旁觀者」,那樣就失去了這個時間的意義。此外,建議父母每天三餐中能至少和孩子一起共享其中一餐(不要總是早餐趕著吃、晚上加班不回家吃),和孩子在一起好好吃頓飯、談談心、聊聊今天所發生的事;晚上的睡前時間亦是父母可以和孩子說說話或抱抱他的親密時刻。千萬記得,「時間」是每位父母一定要給孩子的投資,而且這個投資你絕對不會後悔,因為它會成為孩子一生的寶藏。


孩子的品格養成攸關孩子一生的幸福,父母不能把這個責任一味交給學校老師,因為如同前文所述,愛孩子的父母,是最能夠在生活中培養孩子品格的人。羅梅玉副秘書長提醒每位家長,要時常去思想:「什麼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事?」孩子有一天會長大,父母千萬不要在埋頭為兒女打拼事業20年後,突然發現孩子早已與你漸行漸遠,甚至走上歧路,那時候才後悔可能為時已晚。事業固然重要,但付出時間陪伴孩子走過最初的十年,相信絕對是每位父母永遠不會後悔的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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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梅玉


學歷:美國芝加哥Moody Bible Institute碩士班進修一年、教育部認證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經歷:台灣愛鄰社區服務協會婚姻/親職專任講師、高雄市教育局婚姻/親職品德課程講員


現任:台灣愛鄰社區服務協會執行副秘書長


 


范睿榛


學歷:美國匹茲堡大學藝術教育特殊研究 博士畢業


現任: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幼兒與家庭教育學系專 任助理 教授


 


 


 


 


 


                                             來源 : 嬰兒與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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